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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服务-工伤保险
时间:2019-01-28

1.工伤认定:

受理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千缘财富商汇(12B01)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认定员工为在职委托力充劳务派遣公司缴费状态。

咨询电话:136-2407-8887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工伤认定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法人章)

(3).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用工单位)(用人单位)

(4).单位事故报告1(加盖用工单位公章)

(5).单位事故报告2(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劳动合同原件、复印首页、期限页、签字页、鉴定章页)

(7).代理的要求客户原版合同复印件一份

(8).本地代理需提供情况说明一份(参照3-人事代理-报工伤 文件)

(9).全国委托业务需提供一份说明及委托函(参照1-人事代理-报工伤/2-人事代理-报工伤 文件)

(10).两名证明人手写的书面情况说明原件(需按手印)【证人证言要求写证人当时所处状态以及对工伤经过是听到还是看到及如何处理】

(11).决议代领委托书

(12).首诊病历:

门诊治疗的:提供病志原件(*需医生印章)、诊断书

住院治疗的:未出院的需要提供病情介绍

已出院的需要提供全套住院病案原件(加盖医院印章)

骨折患者需提供骨折报告单

(13).特殊情况:需提供公安部门证明、法院判决书、公安交通部门责任认定书、伤残军人证等

(14).要求提供的其他就诊材料


2.工伤鉴定:

受理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千缘财富商汇(12B01)

受理时间:工作日(早8:30-11:30,下午13:00-17:00)

受理条件: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咨询电话:136-2407-8887

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

(2).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